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宝坻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三个行政业务科室,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职权147项。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59人。其中,19名执法人员为2025年经过法律考试新取得执法证件。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5年共作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2件。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过程影像全部录入执法信息采集站,2025年已收录执法过程影像记录2885条。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42件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宝坻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2025年共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次。
2、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深入燃气企业以及燃气管线周边施工区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坚决拧紧“安全阀”,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对接执法支队进行进一步查处。
开展渣土运输执法检查工作。持续源头管控,规范过程管理,全面强化全密闭运输,要求车辆运输前必须做好出入口防污措施,配备保洁人员和洒水车辆,保持出入口和运输路线整洁干净,严防运输污染问题发生。今年来,做出渣土运输领域行政处罚21起。深入开展京津冀三地联合打击跨省(市)违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零点行动”,于地区邻界卡口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跨省市非法运输行为。今年来,联合三河市、香河县共计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2次,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辆次,检查出入辖区运输车辆70余辆次。
开展重大活动执法保障工作。一是做好了凡公园第二届新春文化庙会保障工作。期间在规范好辖区市容秩序的同时,针对了凡公园人流密集场所重点部署,统筹采取划分责任网格、落实定点值守、强化机动巡查的方式,及时劝导清理流动商贩行为,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灯会活动现场及周边安全警戒、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积极为市民提供帮助和服务,维护了良好的市容秩序。活动累计出动人数150余人次,车辆40余辆次。二是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市公务员考试等考场周边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考场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联合相关街镇提前部署、精心安排,依职责做好考场周边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15辆次,清理违法广告6处。
做好工业园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天宝、九园、口东和潮南工业园区所属大队,围绕服务园区发展建设,突出环境秩序治理、违法建设管控等工作,促进营商环境提升。夏季联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32人次,执法车辆8次,检查烧烤店7家,取缔露天烧烤摊点5处,有效规范了园区烧烤占道经营行为。成立临时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执法专项工作小组,针对京津中关村科技城范围内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3、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2025年初制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本部门以及各街镇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市城市管理委线上法制培训7次,线下执法实务培训4次,累计受训240余人次。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宝平、海滨、钰华、方家庄、大唐庄、林亭口、黄庄、史各庄、新开口、大白庄等街镇执法一线,开展业务指导和执法交流活动18次。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执法事项领域的拓展、区域的扩大和职能的增加,依托现有人员难以做到全时全域覆盖,不利于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容易造成管理盲区,成为制约依法有效管理的“难点”。
2、创新能力相对不足。执法人员创新执法模式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惯用老思路、老办法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运用新方法新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执法培训,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取“理论授课+现场实操”模式,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推行“老带新”结对帮扶机制,重点强化市容环境管理、渣土运输治理、燃气安全等领域专项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核心法规与实操技能。梳理城市管理部门收回履职事项情况,围绕履职事项收回后执法工作矛盾困难和现实需求,开展对镇街执法队伍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确保承接收回履职事项平稳有序、衔接顺畅,避免出行“执法真空”。
2、优化执法工作,提升城市治理实效。统筹调配执法力量,做好部分职权事项收回“下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重点整治、深化服务保障为抓手,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并重。规范执法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案件审核流程,开展执法全过程动态监督,确保案件办理“事实清、证据实、程序严、适用准”。深化重点领域执法整治,聚焦建筑垃圾、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执法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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