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区财政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预算审核,强化源头管控。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政府采购预算实施精细化审核,严格把握采购意向公开、需求管理、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2025年审核政府采购计划1463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3.97亿元,采购实际金额为13.67亿元,比预算金额节约了0.3亿元,有效发挥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出管理中的约束作用。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与以案释法,净化市场环境。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抽取4家社会代理机构的13个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同时,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政府采购领域财会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聚焦5类典型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提升各类采购主体守法意识。
(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开展文件动态清理。积极配合上级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结合本区财政管理实际,健全财会监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度规范。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文件及时报送清理意见,其中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3件,确保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强化依法决策支撑。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核、合同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关键环节的专业支撑作用。全年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涉法事务31次,为财政业务规范运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
推进财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年开展政府采购监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领域行政执法52次,切实规范执法程序与行为。深入开展基层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在执法实践中,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合计29164.8元。所有案件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实现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公信力的有机统一。通过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维护了财政管理秩序,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
(四)深化财政信息公开与财会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提升财政执行透明度。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财政资金安排、政策执行等情况,公开信息155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规范财经秩序运行。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财经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情况,推动构建协同联动的大监督格局。围绕预算资金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财会监督专项计划,明确监督重点。牵头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发现各类问题61个,坚持立查立改原则,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五)丰富普法宣传载体,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一是抓实内部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范畴,引导党员强化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依托线上平台,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实现了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全覆盖。
二是开展社会层面普法。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多种多样的专题普法活动。推出社区精品宣讲,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共驻共建社区居民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指南,使财政法治宣传扎根基层。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开展线下宣传活动10次,发各类放宣传品超1500件,筑牢了金融风险防线。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教育转化效果不足。法治教育培训抓得不够系统、严格,满足于传达文件、会议强调,缺乏案例式、研讨式的深入教学,整个队伍的法治素养和风险防控意识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对法治工作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树得不牢,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法治素养是“软约束”,法治工作与财政中心业务“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结合不够紧密。
二是执法案件录入不及时。仍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观念,认为最终处罚结果正确是第一位的,忽视了录入的时效性,2025年度执法平台出现超时预警9条。究其原因,是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意义认识不到位,将执法工作等同于一般工作,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淡薄,针对系统操作、规范录入的“点穴式”培训不足,导致部分执法人员的重视程度不够,时效意识不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带头尊法用法守法用法,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一是强化高位引领,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年度要点与重点任务,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专题学法3次。组织40余名干部参与学法用法线下集中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三是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大执法决定,均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度,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扣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聚焦规范执法、风险防控等核心,把法治贯穿财政运行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
(一)全面夯实组织保障根基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走深走实。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体系。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细化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化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引领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抓实工作人员“普遍多数”的精准滴灌,真正将法治精神、原则和逻辑,深入融入每位干部的履职全过程,成为不可动摇的价值标准和行为习惯,实现从“认知”到“认同”的深度转化。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在履行预算编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府采购等财政职能时,自觉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每一项业务活动都符合法治精神和规范要求。
(三)纵深推进财政规范执法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财政执法“有力度、有精度、有温度”。实现案卷定期评查,发现问题时及时督促整改,推动执法质量整体提升。持续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彻底扭转“重结果、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引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全面提升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强化法制审核,依据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裁量空间较大事项的审核,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四)着力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开展精准化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人员的需求,开展差异化法制培训,提升财政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自觉性,为财政权力规范运行构建良好的法治生态。构建立体化普法矩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实现法律知识的个性化推送,实现政策的精准推送和互动传播,线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服务全过程,特别是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开展针对性普法,与服务管理单位同步对接,在面对面办理业务时向预算单位宣传《预算法》、《会计法》等,通过以案释法、华体会hth体育在线等多种形式,推动依法理财理念深入人心,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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