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贯彻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部署要求,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为全区统计数据质量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坻区统计局现有37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职权21项,行政检查职权6项,行政强制职权1项。目前共有12名持证执法人员,其中,本年度有4名人员通过国家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2025年制定并公示了宝坻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本区8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录入8家,已全部结案,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筑牢数据质量安全防线
根据《天津市统计局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宝坻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专业在数据审核、查询及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综合法规科移交,并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8家,无行政处罚,执法标准统一,不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等情况。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先普法,后执法”的工作模式,执法前先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现场普法,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普法效果。
(二)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统计执法工作根基
本年度,我局先后3次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传达学习了新修改统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调要严格执行通知告知、调查取证、移送移交等执法程序,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聚焦各专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难点,重点学习在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专业知识的应用,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统计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和及时准确。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第1至4期培训和全区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本年度,我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有4人通过。
(三)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提升全民统计法治素养
紧盯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3月14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受邀到区委党校开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专题授课,区2025年第一期处(科)级领导干部脱产进修班、第一期处(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100余名学员参加。通过党校教育培训平台,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意识,不断构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思维。聚焦社会公众。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利用统计法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共建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现场的群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护航企业发展。5月15日,我局联合新安镇政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上门“送法”的形式,向参会的50余家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普及了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共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余份,不断扩大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前置普法宣讲。坚持“逢会必讲法”,在年定报等培训会上将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作为“第一课”内容,重点宣讲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受到行政处罚和列为严重失信企业的统计违法情形,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思维,不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2025年共计宣讲15场,受众2400余人。
三、存在问题
(一)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还不够深入
部分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了解掌握不足,学习上还有欠缺,履行依法统计、依规报表等法定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二)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统计执法工作与依法治统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有待加强,对执法案卷录入平台熟练掌握不够,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统计普法宣传创新性不强
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多依托年定报等业务培训会开展,以法律法规原文解读为主,缺乏对统计调查对象、基层统计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精细化普法内容设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规范执法检查,做好统计执法监督
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和新修改统计法的相关要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规范统计执法程序、现场取证方法、执法案卷制作等流程。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能效,采用执法案卷互评互查等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并行,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有力震慑统计造假。积极谋划好2026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各专业在数据审核、查询及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向综合法规科移交,并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将新修改统计法对数据真实性的要求融入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评估等各个环节,积极实施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避免统计违法行为发生。
(二)强化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构建精准普法体系,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基层统计人员等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宣传内容,通过“送法上门”“专题宣讲”等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服务。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坚持“逢会必讲法”,将法治宣讲作为“第一课”,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检查查询等机会,多种方式并举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切实加大统计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践行以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为主要内容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三)提升统计法治能力,筑牢依法统计防线
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水平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执法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水平。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性,为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强保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执法培训,深入学习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和执法检查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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