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区卫生健康委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法行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权。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8人,年度内依法注销执法证件3人(因调离执法岗位),无新增人员。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5年度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的案件总数为1321件(行政检查1194件、行政处罚127件、行政强制0件),其中127件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88件,适用普通程序39件。罚没款金额共计46.3402万元。
2025年度与2024年度办案量同比,案件总数减少1354件,其中行政检查减少1425件,行政处罚增加71件,这一变化主要源于推进涉企检查规范化和实施“一体化”综合执法,促使执法靶向更精准、效能进一步提升。
(四)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发生行政诉讼再审案件1件,结果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五)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2025年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现已全部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音像记录管理等四项核心制度的制修订工作。2025年实施的127件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执法文书、音像记录等方式实现全过程记录。对适用普通程序的39件案件100%进行合法性审核,对88件简易程序案件事后复核。严格适用市级自由裁量基准,所有处罚决定均在作出后7日内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2025年完成10个专业625家国家、宝坻区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其中公共场所卫生专业179家,学校卫生专业55家,消毒产品专业38家,传染病专业23家,生活饮用水专业102家,职业卫生专业188家,放射卫生专业13家,医疗专业16家,妇幼专业8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3家。完成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40家。
2.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加强住宿、商超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加强辖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151户次。对1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抽检卫生用品36批次;对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41家二次供水单位、28家涉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50家网络经营平台240个涉水产品进行核查;强化学校卫生监督,与教育局联合对全区学校开展培训,对3所托育机构、7所幼儿园、5所校外培训机构、42所学校开展双随机抽查;对辖区内2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大型活动保障监督检查;完成48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280家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对辖区11家非医疗机构放射用人单位开展调研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医疗服务、血液安全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64家,母婴保健机构15家,采供血机构1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3家;全年共开展跨部门、跨区域协查办案12次,形成监管合力。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1.推行柔性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积极运用指导约谈(38次)、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手段。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办理“首违不罚”案件3件,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2.实施“一体化”综合执法。制定并实施《宝坻区卫生监督“一体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同一监管对象涉及多专业检查事项的,统筹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全年实施“一体化”检查99户次,减少重复检查133户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深化“执法+普法”融合。与新增176家被监督单位签署行业《监督执法告知承诺书》,强化主体责任前置告知;联合九园园区管委会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联合区安康医院举办3场职业人群心理健康讲座,联合镇街政府及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开展5期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培训,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2025年开展专题培训23次,组织旁听庭审、模拟执法、技能竞赛等实战化演练各1次;加强对镇街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2次;在2025年全国公共卫生执法技能竞赛中,1名监督员荣获个人赛学校与生活饮用水专业三等奖并助力本市获团体一等奖;在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传染病防治监督竞赛项目决赛中,1名监督员作为天津市代表队成员,助力本市荣获团体三等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在2025年天津市公共卫生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2名监督员分别获得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专业一等奖,1名监督员获得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专业三等奖;3名监督员被聘为天津市首席卫生监督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能力建设需持续深化。面对新业态、新问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专业化、精准化培训有待加强。
(二)监管形势日趋复杂。随着新技术与医疗健康领域加速融合,民营机构乱象、非法医美、前沿技术违规应用等新问题不断涌现,对执法工作的专业性、敏锐性提出更高要求。
(三)行政处罚裁量细化不足。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市级层面尚未出台统一认定标准,实践中裁量把握存在一定困难,可能引发执法风险。
(四)执法信息化支撑有待加强。多个执法平台并行,系统功能整合不足,数据共享不畅,“数据孤岛”现象导致重复录入,影响执法效率与数据分析应用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能力提升,锻造专业执法队伍。构建分层分类培训模式,针对执法薄弱环节和新领域开展精准培训。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强化案例教学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案件查办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优化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综合效能。纵深推进“一体化”综合执法,严格规范涉企检查频次。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推动日常监管与双随机抽查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三)深化法治理念,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广“执法+服务”模式,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积极运用非强制手段。加大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促进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完善协同体系,强化智慧监管应用。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穿透式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案情会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执法信息平台整合与功能优化,提升执法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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