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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
来源: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08 10:3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政府采购相关门户网站2020年度数据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将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7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任免、重大民生等。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公开信息动态时效管理,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科要求对所属文件进行及时动态管理,对废止的文件和信息进行撤销,保持网络动态最新可视程度。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常态化监测与运维保障,实现平台安全稳定运行。5、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对信息公开更新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格式的规范性进行专项监督,对未按要求发布的信息进行指导并做好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28

6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培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流程法规,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规范性。二是优化流程机制,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明确重点领域信息的细化公开清单,提升公众获得感。三是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形式的分析研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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